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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淀区出台新政策为创业期提供集中办公区优化创业发展环境

发布时间:2013-03-25 10:00:22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近期北京市海淀区率先发布了《创业期科技型企业集中办公区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下文简称“《办法》”),以支持创业型科技型企业发展,降低中小微企业开办和运营成本,规范企业经营行为。

   集中办公区是指由独立机构运营、专业为科技型创业企业提供办公服务的场所。在集中办公区里登记的创业期科技型企业数量不受物理空间的限制,不再要求每户企业必须有一个独立空间作为办公场所。

   据介绍,集中办公区实行联席会管理制度。即由海淀园管委会牵头成立联席会,工商海淀分局、区国税局、区地税局、区商务委、区人力社保局及集中办公区所属街镇的经济服务办公室等单位参加,为创业企业提供集中办公所需的注册、工商、税务、财务、社保等代理服务及创业咨询、投融资等服务。在海淀园管委会下设集中办公区联席会办公室。

   《办法》规定,可申请设立集中办公区的单位或机构包括,国家大学科技园、北京市大学科技园;国家级或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;由知名创业投资机构(天使投资人)在海淀区发起设立的、地区活跃度高,孵化效果显著的孵化机构;其他由街道、镇政府提议设立的集中办公区,或者纳入街道、镇政府统一管理的由社会力量兴办的、信誉良好的集中办公区域,且须经营时间3年以上,服务企业数量在200家以上的单位。

   申请设立集中办公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:集中办公区的经营场所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,且应与入驻企业数量相适应;集中办公区经营管理机构应是独立企业法人,并经过工商部门批准在经营范围中增加“经营管理集中办公区”的内容;设置满足入驻企业需求的必要设施,包括办公设备、公共会议室、公共业务洽谈室、公共秘书室等。

   《办法》对入驻集中办公区企业的要求为,入驻集中办公区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数量不低于70%,其他为科技企业服务的相关企业数量不高于30%;入驻企业产品(服务)属于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》的范围,包括电子信息技术、生物与新医药技术、航空航天技术、新材料技术、高技术服务业、新能源及节能技术、资源与环境技术、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。

   于此同时北京赢家伟业已经申请集中办公区近七年,并被中关村地区企业联合会授予可“中关村地区集中办公示范企业”荣誉奖章。七年来赢家伟业已为数千家企业提供了集中办公所需的注册、工商、税务、财务、社保等代理服务及创业咨询、投融资等服务。

 

赢家伟业获集中办公示范企业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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